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江西长运(600561)报收于6.78元,上涨1.8%,换手率5.34%,成交量15.19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2.42万元,占总成交额4.96%;游资资金净流出574.36万元,占总成交额5.56%;散户资金净流入61.93万元,占总成交额0.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与董事8人,实际表决8人,会议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书》,就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主站房、修理厂、其他建筑及附属设备对价款纠纷达成调解。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与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吉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签署《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金额为419.9588万元。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诉讼,案件现已调解结案。公司原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涉案金额3,506.17万元。二审判决公司支付九江市交通运输局15,302,343.45元,公司已履行。后公司申请再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书,公司给予九江市交通运输局补偿7,651,171.72元;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在调解书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公司已多付的7,651,171.73元。双方因该事项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了结。案件一、二审受理费分别由双方按比例负担。若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公司将收到退款,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拟被征收。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将按照评估结果,以419.9588万元进行货币补偿,土地面积为3,674.18平方米,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1,143元。该地块为吉安公交老办公场地及停车场,已整体搬迁,征收不影响其生产经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征收补偿款将一次性支付,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02万元。交易标的无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评估机构为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还原法及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19日。
受托估价单位: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目的:为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价格参考。估价期日:2025年3月19日。估价对象: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2号地块一宗公共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674.18㎡(5.51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8.38年,容积率0.26。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单位地价1143元/㎡(76.20万元/亩),楼面地价4396元/㎡,地价总额4,199,588元(大写:肆佰壹拾玖万玖仟伍佰捌拾捌元整)。评估结果有效期自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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