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灵康药业(603669)报收于5.39元,上涨0.0%,换手率1.06%,成交量7.61万手,成交额4115.66万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98.49万元,占总成交额14.54%;游资资金净流入254.24万元,占总成交额6.18%;散户资金净流入344.25万元,占总成交额8.3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陶灵萍为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杜巨玲任主任,王洪信、张辉为委员;提名委员会由王洪信任主任,祝明、刘力明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祝明任主任,杜巨玲、陶小刚为委员;战略委员会由陶灵萍任主任,陶小刚、祝明为委员。会议聘任陶小刚为公司总经理,张俊珂为财务总监,刘力明、吕军为副总经理,隋国平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保宇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股份309,48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988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等议案。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未提出临时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灵萍主持,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8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7项子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陶灵萍、陶小刚、张辉为董事,王洪信、祝明、杜巨玲为独立董事,全部当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实施。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过程,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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