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9日收盘,盟科药业(688373)报收于9.15元,上涨0.44%,换手率6.4%,成交量33.65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39.89万元,占总成交额4.3%;游资资金净流出257.46万元,占总成交额0.83%;散户资金净流入1597.35万元,占总成交额5.13%。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罢免及选举董事等议案。其中,议案1至11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2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13至15关于罢免袁征宇、李峙乐、吴潘成董事职务的议案未获通过。因罢免议案未通过,选举杨宗凡、王勇、徐宇超为董事的议案16未达到生效条件,相关候选人未当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60.412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1至12,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议案1-1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亦全部通过。但《关于罢免ZHENGYU YUAN(袁征宇)、李峙乐、吴潘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未获通过。由于罢免议案未通过,增补董事的议案16.01至16.03未能生效,候选人未当选。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GeniePharma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就Genie Pharma向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事宜发表意见。Genie Pharma为开曼群岛注册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盟科药业10.92%股份。经核查,其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禁止征集情形,具备征集主体资格。征集人已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征集投票权公告》,以无偿方式公开征集投票权,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并完成参会登记的全体股东,征集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6日。公告及授权委托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征集实际获得授权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总股本0.00%。律师认为,征集人资格、征集程序及行权结果均符合《暂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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