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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欧派家居(603833)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5.75万元,占总成交额6.9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09 0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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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欧派家居(603833)报收于53.3元,上涨0.38%,换手率0.46%,成交量2.83万手,成交额1.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5.75万元,占总成交额6.9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欧派家居完成董事会换届,姚良松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5.75万元,占总成交额6.98%;游资资金净流出105.28万元,占总成交额0.7%;散户资金净流入1151.03万元,占总成交额7.69%。

公司公告汇总

欧派家居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姚良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选举谭钦兴、姚良柏为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由王卫、姚良松、李新全、李新全任主任委员。会议聘任姚良松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谭钦兴为副总经理(副总裁),赵莉莉为财务负责人,欧盈盈为董事会秘书,朱文进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欧派家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良松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新全、鲁晓东、王卫为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出席现场会议股东7名,持股占比75.0473%;网络投票股东227名,持股占比3.734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欧派家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会议还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当选非独立董事,李新全、鲁晓东、王卫当选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7816%。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相关文件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欧派家居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秀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张秀珠先生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张秀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张秀珠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集团总裁营销助理兼第二营销事业部总经理,曾任公司工程事业部总经理、欧铂尼事业部总经理。

欧派家居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职工代表董事张秀珠,独立董事李新全、鲁晓东、王卫。姚良松任董事长,谭钦兴、姚良柏任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王卫、姚良松、李新全、李新全。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姚良松为总裁,谭钦兴为副总裁,赵莉莉为财务负责人,欧盈盈为董事会秘书,朱文进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原独立董事江奇、财务负责人王欢、监事朱耀军、孟庆伟、赵莉莉因任期届满或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不再担任原职务,其中赵莉莉转任财务负责人。公司对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欧派家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拟聘任的总裁姚良松先生、副总裁谭钦兴先生、财务负责人赵莉莉女士和董事会秘书欧盈盈女士均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相关处罚或惩戒,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亦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欧盈盈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人员的聘任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9,152,720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家具制造、销售、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公司股份总数为609,152,720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为其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该表决权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股东投票时可将表决权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票总数大于所持表决权无效,等于或小于有效。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当选,每位当选者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缺额或票数相同导致无法确定当选人时,需进行再次投票。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本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和考核、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由股东会批准。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监管。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专户存放资金,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按计划执行,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项目等须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符合规定条件并经审批。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欧派家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减少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原则。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额并定期披露。关联购买出售资产、共同投资等需按规定履行程序。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特殊情况除外。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审议披露。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二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过半数董事通过,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担保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审查担保对象资信,严禁为资信不良、虚假资料等单位担保。财务中心负责担保审查与风险管理,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担保事项应及时披露,被担保人违约或出现重大风险须及时公告。责任人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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