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圣泉集团(605589)报收于32.05元,上涨2.56%,换手率1.89%,成交量14.77万手,成交额4.69亿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26.92万元,占总成交额4.74%;游资资金净流出3188.2万元,占总成交额6.79%;散户资金净流入5415.12万元,占总成交额11.5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期限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已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94,166.53万元,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9.67%。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将视业务发展情况而定。本预案尚待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上述议案因公司调整可转债发行方案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所有议案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填补措施并由相关主体作出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增长情景下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变化,提示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相关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用于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0,000.00万元投入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刁镇化工产业园,达产后年产硅碳负极材料10,000吨、多孔碳15,000吨,项目总投资250,026.04万元,建设期2年,预计年均净利润75,719.60万元。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已备案,用地尚未取得,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公司具备技术、客户及政策支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行性。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文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因调整“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生产工艺流程,相应调整个别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更新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概算、建设用地、经济效益等可行性分析;同步修订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公告内容,并更新审议程序。封面已补充“修订稿”字样并更新披露时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无实质性变化。修订后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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