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泉峰汽车(603982)报收于9.57元,上涨0.74%,换手率4.05%,成交量13.74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0.5万元,占总成交额3.78%;游资资金净流入524.68万元,占总成交额3.97%;散户资金净流出1025.18万元,占总成交额7.7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65名,代表股份6,40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0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议案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票5,638,919股,占比87.9961%,反对662,129股,弃权107,092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未出席。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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