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ST景谷(600265)报收于26.7元,较上周的23.08元上涨15.68%。本周,ST景谷9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28.04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9月22日盘中最低价报22.63元。ST景谷当前最新总市值34.66亿元,在林业板块市值排名2/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157/5157。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9月25日披露,ST景谷(600265)因ST类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登龙虎榜。为近5日内首次上榜。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景谷于2025年9月23日至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触发异常波动。经自查,周大福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51%股权无偿赠与公司,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51%股权转让至周大福投资或其指定方,方案仍在论证中,具重大不确定性。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32.58万元,同比下降45.03%;净利润为-12,399.92万元。因近三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汇银木业涉及民间借贷诉讼30起,涉案金额约15,200.25万元,主要资产被查封,两条生产线已停产。另发现约1,900万元存货盘亏,相关责任人涉嫌挪用资金已被立案。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6名董事全部出席。审议通过: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制度。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3名监事全部出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持股55%的股东周大福投资于9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提议增加审议包括聘请审计机构在内的七项议案,均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0:00,地点为北京银泰中心。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公司制定新规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相关组织。关联交易须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理。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分级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总额并履行程序。特定情形可豁免审议与披露。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共同签署监管协议。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或回购股份等,需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规范股东会运作。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会议应设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依规进行,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制定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投资、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职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等情形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草案)
公司注册资本12,980万元,股份总数12,9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利润分配可采取股票或现金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审议利润分配、选举董事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公司住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林纸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合规披露。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条件且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价无异常波动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并登记归档。年报等内容公告后十日内报监管机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审与内控,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可聘请中介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应支持其履职。履职情况按规定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得在公司任职或持股。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应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会议资料及履职费用。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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