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3日收盘,灵康药业(603669)报收于5.59元,下跌2.78%,换手率1.69%,成交量12.19万手,成交额6772.7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57.69万元,占总成交额12.66%;游资资金净流入723.43万元,占总成交额10.68%;散户资金净流入134.27万元,占总成交额1.98%。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相关治理结构调整的多项议案。会议提名陶灵萍、陶小刚、张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洪信、祝明、杜巨玲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上述提名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职。同时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彦先生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将废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职。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备案完成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下属子议案,同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陶灵萍、陶小刚、张辉及独立董事王洪信、祝明、杜巨玲。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股东可于2025年10月9日办理参会登记。联系人:隋国平,电话:0893-7830999、0571-81103508。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0年发行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股。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139,000元转债转换为16,623股A股股票,总股本由721,227,382股增至721,244,005股。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制度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洪信
提名人陶灵萍提名王洪信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参加独立董事培训,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已核实其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洪信
本人王洪信,由提名人陶灵萍提名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未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从事财务、法律等服务工作,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任职期间将忠实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信
2025年9月17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巨玲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巨玲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参加独立董事培训,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巨玲
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巨玲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她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参加独立董事培训,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她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中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她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不符合任职资格,将按规定辞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祝明
提名人陶灵萍提名祝明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非因连续两次未参会而被解职的前独立董事。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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