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南京公用(000421)报收于6.31元,下跌1.1%,换手率1.61%,成交量9.27万手,成交额5854.04万元。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7.59万元,占总成交额6.96%;游资资金净流入428.2万元,占总成交额7.31%;散户资金净流出20.6万元,占总成交额0.3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终止事宜;授权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江宁区NO.2025G71地块和建邺区NO.2025G7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若成交价格总额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竞得后可采取与品牌开发商合作方式进行开发;审议通过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宇谷科技68%股权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终止事宜。本次终止系因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经协商后签署《终止协议》。原《框架协议》自《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各方权利义务终止,无未结清费用,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表示,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叶邦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终止交易是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的结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投保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签署文件等,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该议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两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第一宗为江宁区NO.2025G71地块,将于2025年9月30日竞拍,出让面积32876.84㎡,起拍价72400万元,起拍楼面价20020元/㎡,土地用途R2,容积率1.0<Far≤1.1;第二宗为建邺区NO.2025G72地块,将于2025年10月11日竞拍,出让面积28753.03㎡,起拍价131900万元,起拍楼面价33980元/㎡,土地用途R2,容积率1.0<Far≤1.35。竞拍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若成功竞得且成交总价超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在竞得后与品牌开发商合作开发。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控制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委托理财、基金投资等活动。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按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超过总资产5%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总资产5%或达到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特定比例的,提交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相关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投资项目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投资事项须按规定及时披露,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和保密要求。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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