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盘,彩虹股份(600707)报收于6.23元,上涨0.65%,换手率0.81%,成交量28.91万手,成交额1.8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00.37万元,占总成交额3.34%;游资资金净流出596.44万元,占总成交额3.32%;散户资金净流入1196.82万元,占总成交额6.6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69名,代表股份2,693,444,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42%同意,第二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99.88%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彩虹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淼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93,444,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A股股东对上述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6.42%和99.88%。5%以下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82.33%和99.39%。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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