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ST东晶(002199)报收于10.43元,下跌1.97%,换手率3.64%,成交量8.86万手,成交额9644.71万元。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8.0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07.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15.4万元。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补选朱海飞、李庆跃、徐曦、承皓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黄德明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黄德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原独立董事严臻、潘从文辞职,其辞职将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4:3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30日14时30分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会议由第七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其中,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明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4人,分别为朱海飞、李庆跃、徐曦、承皓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登记时间为9月24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不发放礼品,食宿交通费自理。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第六十八条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一百零六条调整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取消设董事长一名的单独表述。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副董事长设置,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接替,副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第一百一十四条补充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本次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严臻、潘从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无未履行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海飞、李庆跃、徐曦、承皓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黄德明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培训。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严臻、潘从文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人黄德明被提名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函披露之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特此承诺。承诺人:黄德明,日期:2025年9月13日。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由提名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提名黄德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黄德明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提出异议并记载的可免除责任。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股东事务等。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344.2363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件、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三人,含职工代表一名。公司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会议规则、财务制度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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