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苏美达(600710)报收于9.87元,下跌0.8%,换手率0.9%,成交量11.71万手,成交额1.1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2.9万元,占总成交额6.95%;游资资金净流入162.47万元,占总成交额1.41%;散户资金净流入640.43万元,占总成交额5.54%。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6,242,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2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永清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2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前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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