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中航高科(600862)报收于23.48元,下跌1.1%,换手率0.83%,成交量11.53万手,成交额2.7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4.15万元,占总成交额3.77%;游资资金净流入1370.72万元,占总成交额5.05%;散户资金净流出346.57万元,占总成交额1.28%。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2人委托他人代为表决并授权投赞成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制度修订版详见上交所网站。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其余制度进行适应性或非实质性调整,并直接披露。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8日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顺义区举行,由董事长王健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65名,代表股份810,366,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21%。会议审议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2、3、4、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健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0,366,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撤销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设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一致推选唐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唐慧女士,198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部长/主任,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本次选举的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航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15日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资源转移事项。公司应逐层揭示关联关系,及时报备并披露关联信息。关联交易须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等特殊情形分别规定审议与披露要求。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情形可豁免关联交易程序。制度还规定了定价原则、信息披露义务及豁免情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中航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5日修订)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公司应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并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规则还明确了财务资助、董事选举、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审议要求。
中航高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5日修订,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限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之间,原则上不对外部单位担保,特殊情况需互保协议并履行审批程序。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为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须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建立担保核查制度,定期检查,防范违规担保。担保事项需及时披露,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应及时公告。制度强调资金用途监管、反担保要求及责任追究,确保担保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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