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光峰科技(688007)报收于23.73元,上涨8.7%,换手率7.13%,成交量32.74万手,成交额7.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42.07万元,占总成交额11.89%;游资资金净流出4133.6万元,占总成交额5.44%;散户资金净流出4908.47万元,占总成交额6.4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陈菡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162,170,5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85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第一项议案同意162,107,503股,第二项议案同意160,479,258股,第三项议案同意162,139,851股。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方式,由独立董事陈菡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170,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85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定程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