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红太阳(000525)报收于6.57元,下跌0.61%,换手率1.26%,成交量12.44万手,成交额8172.24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28.93万元,占总成交额13.74%;游资资金净流入628.85万元,占总成交额5.65%;散户资金净流入900.07万元,占总成交额8.0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三项议案。会议认为上述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由独立董事魏忠雄召集并主持,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长杨一、董事胡容茂、张立兵、杨斌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核心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未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相关条件。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四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股东持有公司14.33%股份,具备提案资格,提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加上述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下午3: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原通知中会议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提案2.00至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穆培林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发展目标实现。本计划考核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授予条件要求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4年营业收入30.07亿元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7%、43%、66%,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毛利率分别不低于16%、18%、20%;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不低于40,800万元、44,880万元、49,368万元。个人层面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为优秀至不合格对应解锁比例100%至0%。考核期间为2026至2028年,每年一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激励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本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分别负责计划的拟定、监督、审议及实施。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授予条件,并在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解除限售需满足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或市价孰低回购。公司出现重大违规、审计意见异常等情形时,计划终止。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违纪等情况,其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回购或返还收益。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或诉讼。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代扣代缴义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35.47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激励对象不超过24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授予价格为每股4.30元,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30.07亿元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7%、43%、6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时考核毛利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计划尚需经有权部门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就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红太阳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25,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公示激励对象、完成内幕信息自查、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监事会及中介机构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将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24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35.4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其中,董事长杨一、董事兼总经理胡容茂各获授28.71万股,占比均为3.90%;董事、副总经理杨斌、张立兵、胡利明各获授26.11万股,占比3.55%。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不超过235人合计获授518.9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0.56%,具体分为经营管理骨干、生产管理骨干、研发技术骨干、市场营销骨干和关键岗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未参与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无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不超过247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35.4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4.30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30.07亿元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7%、43%、66%,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时要求毛利率分别不低于16%、18%、2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不低于40,800万元、44,880万元、49,368万元。本计划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不超过247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35.4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4.30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30.07亿元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7%、43%、66%,且毛利率分别不低于16%、18%、2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不低于40,800万元、44,880万元、49,368万元。本计划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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