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华海诚科(688535)报收于98.8元,上涨5.13%,换手率8.83%,成交量4.63万手,成交额4.45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30.94万元,占总成交额6.75%;游资资金净流出249.39万元,占总成交额0.46%;散户资金净流出3381.56万元,占总成交额6.2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60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杨森茂持有公司股份5,390,171股,占总股本的6.68%,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因自身资金需求,杨森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20,8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6,964股(不超过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13,929股(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等事项,减持计划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61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相关报告书(草案)(注册稿),本次主要对“重大事项提示”部分中本次重组支付方式及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表格及注释内容进行优化修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华海诚科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绍兴署辉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112,000.00万元,标的公司主营环氧塑封料等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采用市场法评估,增值率321.98%。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并承诺在交易实施完毕前不减持股份。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承诺。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摘要)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11.2亿元,标的公司主营环氧塑封料等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半导体环氧塑封料领域的年产销量有望突破2.5万吨,稳居国内龙头地位。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承诺。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不减持股份。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法律顾问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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