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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鸿特科技(300176)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9.79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2 0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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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鸿特科技(300176)报收于7.47元,上涨1.22%,换手率2.42%,成交量9.37万手,成交额6922.7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9.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75.8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鸿特科技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台山鸿特合计申请2.5亿元银行授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9.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96.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75.8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及制定《总裁工作细则》《舆情管理制度》等共计30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1亿元授信、向建设银行申请1.5亿元授信,台山鸿特向华夏银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将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现任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09:15-15:00。会议将审议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等共14项议案。其中议案1-9、10.01、10.02、11-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9月23日17:00。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新增党组织设立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及法律后果,完善股东会召集程序、独立董事职责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调整财务资助、股份回购、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决策权限。修订后章程共207条,部分条款序号相应调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根据资金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应采取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董事会认为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规划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调整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向光大银行肇庆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肇庆鸿特注册资本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58,428.94万元,负债总额73,755.29万元,净资产84,673.65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63,560.77万元,净利润2,929.58万元。

肇庆鸿特向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财务数据同上。

全资子公司台山鸿特向华夏银行江门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台山鸿特注册资本8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7,274.84万元,负债总额102,728.70万元,净资产14,546.1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4,853.10万元,净利润-382.41万元。

公司制定《总裁工作细则》,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决策程序。总裁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裁办公会为决策机制,研究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机构设置等事项。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行为将被纠正、赔偿或罢免。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或财务状况重大变化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司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监督年度经营计划及重大投资执行情况,研究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澄清公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禁止内幕交易,对违规者追究责任。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公司建立财务内控、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但须符合条件并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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