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世荣兆业(002016)报收于5.87元,上涨0.34%,换手率1.68%,成交量13.56万手,成交额7915.63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1.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9.6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31.59万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珠海市国资委持有的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60.28%股份。本次收购导致珠光集团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可免于发出要约。珠海市国资委已于2025年4月10日批准本次划转。相关方已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收购人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珠海市国资委持有的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60.28%股份。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未来五年内解决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并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无重大交易。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目的为落实国企改革要求,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人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珠海市国资委持有的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世荣兆业60.28%股份。本次收购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后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计划。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财务数据显示,珠光集团2024年末资产总额1,086,244.69万元,净利润1,981.69万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