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泉峰汽车(603982)报收于9.75元,上涨0.0%,换手率4.06%,成交量13.78万手,成交额1.33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5.22万元,占总成交额13.99%;游资资金净流出314.14万元,占总成交额2.36%;散户资金净流入2179.36万元,占总成交额16.35%。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乐宏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参会独立董事为乐宏伟、许汉友、张书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因公司向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德润控股为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与潘龙泉、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德润控股已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该议案获同意6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潘龙泉回避表决。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达主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与潘龙泉、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德润控股不直接持股,潘龙泉合计控制公司40.25%股份。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德润控股已承诺若发行前潘龙泉控制股份比例低于50%,其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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