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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亚智能(003043)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6.4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1 0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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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华亚智能(003043)报收于51.18元,下跌1.33%,换手率2.88%,成交量2.3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6.4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4.0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华亚智能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6.4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4.0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部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心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11项子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杨曙光、许湘东,电话0512-66731999/66731803,传真0512-6673185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审议标准、股东会召开方式及提案程序等。修订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董事任免、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方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感谢监事在任期间的贡献。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一定限额内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总经理须列席董事会会议,接受董事会监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定期报告工作。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并执行。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召集人或三名以上委员联名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采取举手或签字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决议报送董事会批准,实施过程中可进行跟踪检查并向董事会汇报。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件,确保信息公平披露,不得提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处分,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害关系时应予回避。委员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的,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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