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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春光科技(603657)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90.64万元,占总成交额7.9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08 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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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春光科技(603657)报收于40.56元,上涨0.9%,换手率3.47%,成交量4.69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90.64万元,占总成交额7.91%。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春光科技拟向北京顺造科技提供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投资,年利率2.75%,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签订投资监管协议,拟建设“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90.64万元,占总成交额7.91%;游资资金净流出199.78万元,占总成交额1.06%;散户资金净流出1290.85万元,占总成交额6.85%。

公司公告汇总

春光科技关于签订《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与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签订《苏州市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用地面积21800.1平方米,用于建设“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土地出让年期30年。一期预计投资约2.89亿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协议约定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549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且须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6个月内投产。若未达税收等指标,需支付违约金,严重违约可能被收回土地使用权。项目尚需办理备案、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存在审批、市场、资金及实施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春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51和2025-052。本次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春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因情况紧急,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通过口头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6日

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交易时间段及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会议审议《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登记时间:2025年9月19日8:30-17:0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杨勤娟,电话:0579-82237156,传真:0579-89108214,邮箱:cgzqb@chinacgh.com。出席股东费用自理。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春光科技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唐成及苏州瑞珑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公司将在收到北京顺造相应应收货款后,以现金形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年利率2.75%。在满足协议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将债权按投前估值转换为股权;若未转股,北京顺造需还本付息。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北京顺造为公司主要客户,资产负债率较高,未提供担保,存在资助回收风险。债转股实施及后续协议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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