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海航控股(600221)作为原告的《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琼0108民初17156号
- 标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案由: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44578.02元,并支付滞纳金(计算方式:以44578.02为基数,自2022年6月24日起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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