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安迪苏(600299)报收于10.58元,较上周的10.53元上涨0.47%。本周,安迪苏8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10.78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10.24元。安迪苏当前最新总市值283.75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0/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50/5152。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迪苏股东户数为3.27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808户,减幅5.2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7.77万股增至8.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9.16万元。
财务报告
安迪苏2025年中报显示,主营收入85.12亿元,同比上升17.23%;归母净利润7.4亿元,同比上升21.82%;扣非净利润7.42亿元,同比上升5.35%。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42.13亿元,同比上升11.8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16.7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15.67%。负债率30.21%,投资收益-3478.8万元,财务费用6438.27万元,毛利率28.41%。
安迪苏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99,股票简称:安迪苏,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蔡昀,证券事务代表马腾。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241.6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36亿元,增8.32%。营业收入85.12亿元,同比增17.23%;利润总额10.29亿元,增30.45%;归母净利润7.40亿元,增21.82%;扣非净利润7.42亿元,增5.3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4.50亿元,增17.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5%,增加0.5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28元,上年同期0.23元。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2,692户。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77%,持股数量23.00亿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0.64%,持股1704.04万股。中国蓝星与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同为中国中化集团子公司。
安迪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和《“十五五”发展规划》。同意择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迪苏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安迪苏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资格,2024年审计上市公司127家,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项目合伙人林莹、签字会计师王姗、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近三年无处罚且保持独立性。2024年财务审计费597万元,内控审计费135万元,2025年费用将参照协商确定。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06.04亿元,所有者权益130.69亿元,吸收存款571.68亿元,发放贷款472.47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利息收入6.35亿元,净利润0.93亿元。资本充足率12.33%,流动性比例61.45%,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7.85%。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风险缺陷,持有合法金融许可证,无重大处罚或监管事件。
安迪苏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与高管义务、利润分配等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安迪苏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5.12亿元,同比增长17.23%。功能性产品收入64.75亿元,增长20.03%;特种产品收入20.37亿元,增长9.14%。直销收入75.68亿元,增长21.18%;分销收入9.44亿元,下降7.04%。境内收入13.92亿元,增长36.26%;境外收入71.20亿元,增长14.12%。经销商数量:境内18家,减少9家;境外128家,增加10家、减少46家;合计减少45家。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设立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职责包括监督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控、风险管理与合规监督,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年对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报告。公司应披露委员会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决议分为普通(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财务管理、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字确认,决议执行由董事长督促落实。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81,901,273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等。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职权。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规范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设立党的组织,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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