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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阳光照明(600261)股东户数减少0.8%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8-31 06: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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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阳光照明(600261)报收于3.47元,较上周的3.55元下跌2.25%。本周,阳光照明8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3.57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3.35元。阳光照明当前最新总市值46.33亿元,在照明设备板块市值排名7/1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499/5152。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8月20日股东户数为4.32万户,较8月10日减少350户,减幅0.8%。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3676.34万元,同比上升72.43%。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拟取消监事会,职责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8月20日,阳光照明股东户数为4.32万户,较8月10日减少350户,减幅0.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06万股上升至3.0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9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阳光照明2025年中报显示,主营收入13.27亿元,同比下降20.13%;归母净利润9654.4万元,同比上升32.06%;扣非净利润5424.7万元,同比下降55.49%。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6.39亿元,同比下降23.1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676.34万元,同比上升72.4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359.35万元,同比下降61.98%。负债率30.5%,投资收益1314.76万元,财务费用-2149.27万元,毛利率35.06%。

公司公告汇总

阳光照明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1,股票简称:阳光照明,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张龙,证券事务代表:戴毅清。2025年上半年总资产49.9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27%。营业收入13.27亿元,同比下降20.13%;归母净利润9654.4万元,同比上升32.06%;扣非净利润5424.7万元,同比下降55.4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447.25万元,同比下降62.5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0%,同比增加0.66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同比上升40.00%。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53.00%,其中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71%,陈森洁持股8.65%。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无存续债券。

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照明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9月16日13时30分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含8项子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现场或通过邮件、传真、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16日工作日时段。联系人:戴毅清,电话:0575-82027721,邮箱:ir@yankon.com。

阳光照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取消职工代表监事,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免除花天文、郑万丰监事职务。修订内容涵盖公司宗旨、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股东会职权与召集程序、董事与高管责任等。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照明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公司2025年河南流通渠道增长20%,推进家居渠道产品多元化,布局智能照明并接入米家、百度等平台。中标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铁路、杭州地铁LED灯具、富阳城建LED路灯、湘潭电机、吉利汽车、三一重工、中建国际、中建三局、旭辉集团、申通快递智慧照明改造、京东面板灯、浙东运河照明及石河子商业综合体泛光照明等多个项目。2024年度利润分配为每10股派1.40元(含税),共派发1.87亿元,占归母净利润92.06%。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回复上证E互动55次,披露22份临时公告、3份定期报告及1份ESG报告。

阳光照明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八项治理制度,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文件。

阳光照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并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须股东会审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可进行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披露。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程序。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防范风险。未经授权,董事、总经理不得签署担保合同。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阳光照明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重大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须符合国家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单笔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董事长审批;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到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50%以上且金额超规定标准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达到10%以上但未达股东会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对内投资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经董事长审查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由董事长组织评审并报董事会审议。投资项目实施中如出现重大变化,可提议修改或终止方案。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投资行为。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阳光照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超募资金使用应优先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对外转让,须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阳光照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允。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允原则,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并履行程序,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情形可免于审议披露。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阳光照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存在不良记录。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阳光照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大股东不得干预。受聘机构须具备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控制制度。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可不重复选聘程序。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原因并披露信息。受聘机构不得转包审计业务,须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相关文件保存至少10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阳光照明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达规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保障股东权利。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阳光照明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请股东会撤换。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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