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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苏美达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5.2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9 06: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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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苏美达(600710)报收于10.77元,下跌2.53%,换手率2.31%,成交量30.18万手,成交额3.2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4.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09.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74.46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9万户,较上期减少2.54%,户均持股数量上升至3.35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6.46亿元,同比增长12.62%;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9.6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苏美达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4.69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游资资金净流入909.77万元,占总成交额2.82%;散户资金净流出1374.46万元,占总成交额4.25%。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苏美达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015.0户,减幅为2.5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27万股增加至3.3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2.2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苏美达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51.01亿元,同比下降1.52%;归母净利润6.46亿元,同比上升12.62%;扣非净利润5.93亿元,同比上升19.64%;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94.47亿元,同比下降8.5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上升15.2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9亿元,同比上升21.13%;负债率74.28%,投资收益2152.99万元,财务费用-7326.11万元,毛利率6.27%。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苏美达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美达
股票代码:600710
变更前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董事会秘书:张信
电话:025-8453 196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电子信箱:tzz@sumec.com.cn
证券事务代表:杨勇
电话:025-8453 196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电子信箱:tzz@sumec.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5,703,606.73
比上年度末增减: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950.22
比上年度末增减:3.81%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5,510,144.11
比上年同期增减:-1.52%
利润总额:217,035.82
比上年同期增减: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83.03
比上年同期增减:1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333.26
比上年同期增减:1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6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1,增加0.2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比上年同期增减:11.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比上年同期增减:11.3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8,97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股东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41.60,持股数量:543,665,61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3.92,持股数量:181,948,76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4.33,持股数量:56,583,044,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53,持股数量:20,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10,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20,持股数量:15,730,00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15,082,956,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15,082,956,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09,持股数量:14,305,84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7,152,9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82,持股数量:10,777,00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7,541,478,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7,541,478,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国机集团、常林有限、国机资产、郑州国机精工、福马集团、中国电研、合肥研究院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因赵维林辞职,补选王健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会议还审议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4票同意。此外,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虎先生主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能真实反映公司当期情况,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二是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三是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能客观公正反映国机财务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未发现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四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8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六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于2025年9月10日9:00-16:00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地址为南京市长江路1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4531968,邮箱tzz@sumec.com.cn。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01亿元,归母净利润6.46亿元,同比增长12.62%;进出口总额61.4亿美元,其中出口29.3亿美元,同比增长14%。船舶制造与航运业务利润总额7.5亿元,同比增长98%。机电设备出口2.40亿美元,同比增长41%。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8.8亿美元,增长20.8%。国内营业收入275.1亿元,约占总额50%。公司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公司治理,提升ESG评级至华证AA、WIND AA。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82,190,541.15元,股利支付率41.99%,累计现金分红23.05亿元。信息披露连续四年获上交所A级评价。

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国机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75,000万元,具备合法《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覆盖各项业务,风险管理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机财务总资产5,075,964.05万元,净资产436,728.98万元,净利润11,146.99万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资本充足率12.16%,流动性比例47.45%。苏美达在国机财务存款余额467,671.78万元,占公司存款总额的44.41%;贷款余额33,185.87万元,占公司贷款总额的14.02%。存贷款业务按《金融服务协议》执行,价格公允,交易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涉及取消监事会、调整法定代表人规定、优化股东权利与股东会职权、完善董事提名与累积投票制等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强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能。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评估,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3,854.40万元,其中坏账准备6,146.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788.0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07.2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27.15万元。核销资产合计826.96万元,包括应收账款766.67万元和固定资产60.2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3,854.40万元,核销资产因已计提足额减值,不影响当期利润。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相关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制度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披露。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在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也应遵守本制度。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原《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需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总金额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定期评估风险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人报备、关联交易豁免情形及定价原则等内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自生效之日起原制度废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办法明确,存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办法还规定了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如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此外,办法明确了信息申报与披露的要求,包括申报时点、减持计划披露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数据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披露情况。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入档、报备及保密工作。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总经理变动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控股公司及其高管、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等。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相关信息,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和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如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相关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至少十年。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更多信息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担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设审计与风险控制、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其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享有知情权、会议召集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估外部审计独立性与专业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委员会履职。相关履职情况需按规定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组织股东会,确保其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且内容明确。会议通知须提前二十日(年度)或十五日(临时)公告。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职。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提案需明确具体。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关联关系或独立董事有特殊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纪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49,434.00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章程还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制度。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名,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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