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希荻微(688173)报收于15.89元,下跌0.94%,换手率2.35%,成交量9.52万手,成交额1.52亿元。
8月26日,希荻微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604.53万元,占总成交额10.56%;游资资金净流出324.89万元,占总成交额2.14%;散户资金净流入1929.42万元,占总成交额12.7%。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TAO HAI因继承导致其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戴祖渝于2025年5月2日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790,457股,占公司总股本22.86%。根据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戴祖渝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由其子TAO HAI继承,陶纯湛、陶洋放弃继承权。本次权益变动前,TAO HAI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佛山迅禾间接持有1,800,004股,占公司总股本0.44%,并享有戴祖渝所持93,790,457股的表决权。继承完成后,TAO HAI直接持有93,790,457股,占公司总股本22.86%,并通过佛山迅禾间接持有1,800,004股,占公司总股本0.44%。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由TAO HAI、戴祖渝、唐娅变更为TAO HAI、唐娅二人,佛山迅禾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权益人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希荻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指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女士于2025年5月逝世,其持有的93,790,457股股份由其子TAO HAI先生继承,占公司总股本的22.8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TAO HAI先生和唐娅女士,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合计持有公司39.3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此外,自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30日,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09,750,733股变更为410,319,336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39.38%被动稀释至39.32%。2025年8月25日,TAO HAI先生和唐娅女士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TAO HAI和唐娅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逝世,依法继承戴祖渝所持公司股份,导致权益变动。变动后,TAO HAI直接持有93,790,457股,唐娅直接持有58,864,836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9.3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TAO HAI和唐娅,佛山迅禾为一致行动人。此外,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0,319,336股,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往来,免于发出要约。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或调整董事会的计划。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已获上交所受理。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且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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