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盘,派斯林(600215)报收于7.73元,上涨1.05%,换手率3.29%,成交量15.04万手,成交额1.16亿元。
8月25日,派斯林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616.63万元,占总成交额5.3%;- 游资资金净流出375.74万元,占总成交额3.23%;- 散户资金净流出240.88万元,占总成交额2.07%。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6,11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265元/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112,5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6,112,500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派斯林将于2025年9月10日14点0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派斯林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派斯林已履行以下程序:-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授予日并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8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8元/股。-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因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回购注销2,037,500股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4.28元/股。-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6,112,500股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4.265元/股。公司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知和公告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6,112,500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总股份的75%。回购价格调整为4.265元/股,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此前,公司在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陆续完成了激励计划的草案审议、激励对象公示、股东大会授权、授予日确定及首次回购注销等步骤。2024年8月,因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未达标,已回购注销2,03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表示,鉴于当前宏观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预计后续年度无法达成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456,882,880股。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推进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