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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晶澳科技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40.5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5 0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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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晶澳科技(002459)报收于12.27元,上涨0.99%,换手率1.77%,成交量58.35万手,成交额7.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52.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550.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01.91万元。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晶澳科技股东户数为17.86万户,较3月31日增加6094户,增幅为3.53%。
  • 业绩披露要点:晶澳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39.05亿元,同比下降36.01%,归母净利润-25.8亿元,同比下降195.13%。
  • 公司公告汇总:晶澳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将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2日,晶澳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4652.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550.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01.9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晶澳科技股东户数为17.86万户,较3月31日增加6094户,增幅为3.5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2万股减少至1.8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晶澳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39.05亿元,同比下降36.01%;归母净利润-25.8亿元,同比下降195.13%;扣非净利润-22.87亿元,同比下降179.23%。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2.32亿元,同比下降38.1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42亿元,同比下降140.5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81亿元,同比下降95.68%;负债率75.91%,投资收益-1.45亿元,财务费用-2.38亿元,毛利率-3.53%。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晶澳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23,904,547,738.4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0,036,902.7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6,593,236.4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9.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07,744,337.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2.44%;基本每股收益为-0.79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192.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9%,比上年同期减少7.25个百分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一致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制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部分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监事会认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其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认为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核实了激励对象名单。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这些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所有议案均获得一致通过,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于2025年9月8日15:00在北京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选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中,提案3.00、5.00、7.00、8.00、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提案7.00至12.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5:0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联系人:袁海升,电话:010-63611960,邮箱:ir@jasolar.com。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16177.6185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共1975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15元,采用自主定价方式确定。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2026年净利润为正。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行权比例。本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晶澳科技前身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为晶澳科技,股票代码002459。公司注册资本330,967.954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等议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总计不超过57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股票,涉及股票数量不超过4,23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晶澳科技前身天业通联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2019年更名为晶澳科技。公司注册资本330,967.954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本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97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拟授予数量16,177.62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行权价格为每股9.15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两次行权,每次50%。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2026年净利润为正。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对应不同行权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显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33,848,025.9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8月15日,“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显示,三个账户合计余额为85.7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展结项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表明,该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此次结项事项无异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自查表

晶澳科技(股票代码:002459)的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存在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独立董事、监事,且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激励计划中,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1%。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明确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均回避表决。晶澳科技董事会保证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计划考核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实控人及其亲属。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财务部等提供数据支持。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2026年净利润为正。个人绩效考核分为A(卓越)、B+(优秀)、B(良好)、B-(待改进)、C(不合格),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1、1、0.5、0。未达标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结果保存5年。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该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177.618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行权价格为9.15元/份。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975人。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在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满足条件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97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定向发行的新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177.618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行权价格为9.15元/份。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行权比例为50%;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行权比例同样为50%。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减亏不低于5%,2026年净利润为正。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业绩等级确定行权比例。本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激励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权。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涉及1975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董事、副总经理杨爱青492万份,董事曹仰锋168万份,职工董事(拟任)金斌280万份,财务负责人李少辉583万份,董事会秘书秦世龙160万份,以及1970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4494.6185万份。总计授予股票期权16177.6185万份。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此外,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斌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且股东会批准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调整为11人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1,520,737股至23,041,4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至0.70%。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1.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2. 公司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3. 审议本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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