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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安硕信息(300380)8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50.7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8 01: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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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安硕信息(300380)报收于50.2元,上涨4.5%,换手率15.83%,成交量20.16万手,成交额10.0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50.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961.4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7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安硕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信贷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平台、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5日,安硕信息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950.7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3961.4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0.7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项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发行方案主要内容为: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1,531,7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信贷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平台、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文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案合理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公司发展及投资者回报。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会议首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随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明确了发行股票种类、面值、方式、时间、对象、价格、数量、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地点及决议有效期等内容。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等项目。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23层会议室。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子议案、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00至15: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为021-55137223,传真021-35885810。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参会费用自理。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最近五年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4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2份。具体包括:2023年1月4日,深交所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发出监管函;2022年12月29日,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王和忠、高勇出具警示函,同样涉及未及时披露政府补贴和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12月14日,黄荣南因未按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收到警示函;2020年11月1日,时任董事侯小东因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卖出股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5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5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规划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确保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盈利、现金流充裕、无重大投资计划等。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而定。股票股利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之余,视公司经营情况和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度决定。利润分配每年进行一次,董事会可根据盈利情况提议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确保中小股东意见得到充分听取。监事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规划每三年修订一次,调整需保护股东权益并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41,531,715股。假设2025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形下,发行前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受到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本次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包括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四个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35,267.25万元)、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7,192.75万元)、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6,24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1,300.00万元)。智慧信贷系统将深度融合多模态认知智能与全域数据治理能力,重构传统信贷业务价值链条。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新增数智风控平台等模块,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在上海新建研发中心,提升公司研发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1,531,715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增强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安硕发展,实际控制人仍为高勇和高鸣。公司强调,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此外,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相关措施,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作出相应承诺,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旨在深化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响应监管要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强调,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将于2025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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