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天顺股份(002800)报收于15.92元,上涨10.02%,涨停,换手率12.78%,成交量18.1万手,成交额2.74亿元。
天顺股份8月8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5.92元。该股于13点1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7881.85万元,占其流通市值3.5%。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31.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84.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647.28万元。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业绩预告中,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20万元至1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00万元至300万元。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90万元至3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83%—77.25%,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53元/股至0.0256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亏损500万元至300万元。业绩修正主要因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涉及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科目调整,影响金额约为890万元至940万元,属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不存在分歧,但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对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进行了统计,并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相关信息。其中,公司与比利时航空公司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7日、2024年7月26日的公告。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23年9月11日作出的第26118/AZR/SPN/AB/CPB号仲裁裁决。案件申请费500.00元由被申请人新疆天顺中运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本次仲裁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为7,650,662.86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诉讼、仲裁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仲裁结果积极主张权利,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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