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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赛福天(603028)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8-10 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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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赛福天(603028)报收于8.19元,较上周的7.7元上涨6.36%。本周,赛福天8月8日盘中最高价报8.2元。8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7.6元。赛福天当前最新总市值23.51亿元,在通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204/21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912/5151。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赛福天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不超过300万股
  • 【公司公告汇总】赛福天将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
  • 【公司公告汇总】赛福天董事姚越女士辞职,高正凯先生当选为新职工董事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授予价格为5.11元/股。激励对象为86名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占公司职工总数的7.42%。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次解除限售,每次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2至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20%,2025和2026年合计增长率不低于160%。个人层面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可解锁100%,不合格则不能解锁。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且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人员,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事项。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B座12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姚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选举高正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基于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设定,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关于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人员,共计86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7.42%,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等条款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8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5.11元,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025年和2026年合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可解锁100%。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36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86人,总计获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若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认购款,董事会将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将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或直接调减,但确保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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