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苏常柴A(000570)报收于6.0元,下跌0.33%,换手率1.33%,成交量7.41万手,成交额4445.96万元。
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0.85万元,占总成交额2.27%;游资资金净流出149.21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散户资金净流入250.06万元,占总成交额5.6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喆先生主持,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沈喆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2.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成员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满仓(主任委员)、沈喆、贾滨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沈喆(主任委员)、张新、谢国忠、王满仓、贾滨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变。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6日14:30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签署总部沿街商铺<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出席情况:- A股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数227,663,517股,占32.2610%;网络投票167人,代表股份数4,497,902股,占0.6374%;总体出席169人,代表股份数232,161,419股,占32.8984%。- B股无现场出席,网络投票3人,代表股份数18,900股,占0.0027%;总体出席3人,代表股份数18,900股,占0.0027%。- 总体出席人数172人,代表股份数232,180,319股,占32.9011%。
表决结果: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薛峰、李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指派薛峰律师、李烁律师出席并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沈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8月6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选举沈喆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8月6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满仓(主任委员)、贾滨调整为王满仓(主任委员)、沈喆、贾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新、谢国忠、王满仓、贾滨调整为沈喆(主任委员)、张新、谢国忠、王满仓、贾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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