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宁波精达(603088)报收于9.25元,上涨2.21%,换手率4.25%,成交量18.49万手,成交额1.7亿元。
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23.46万元,占总成交额11.3%;游资资金净流出1657.88万元,占总成交额9.74%;散户资金净流出265.59万元,占总成交额1.56%。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
限售期已届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开始,至2025年7月13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行为,公司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2024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20.92%,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3.15%,均达到解除限售要求。首次授予部分7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956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为12.9192万股。公司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宁波精达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278752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9560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192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4日,上市流通数量为2278752股。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遵守相关锁定和转让限制。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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