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4日收盘,长盈通(688143)报收于46.58元,上涨6.66%,换手率4.35%,成交量4.11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8月4日,长盈通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446.28万元,占总成交额2.37%;- 游资资金净流入1046.73万元,占总成交额5.56%;- 散户资金净流出1493.01万元,占总成交额7.94%。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审核通过、完成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相较7月18日披露的版本,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更新了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更新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补充了交易对方股东穿透锁定股份的相关情况;- 更新补充了李鹏青、程琳、李龙勤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任职安排;- 更新了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更新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报告,补充了标的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证券行业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基于审阅资料和了解交易情况,发表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意见,供长盈通全体股东参考。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本次交易无利益关系,意见独立;依赖相关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对商业可行性评论,未参与交易条款磋商;核查已核实事项,对无法独立验证或需专业知识判断的事实依据有关单位意见。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强调不构成投资建议。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尽职调查,确保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核查文件符合要求,重组报告书符合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采取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交易等问题。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5,800.00万元。生一升主要从事无源光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易对方承诺生一升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20.00万元、人民币1,800.00万元、人民币2,250.00万元。上市公司将发行6,406,376股A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7%,发行价格为21.95元/股。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并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光纤陀螺光子芯片器件制造和光通信业务领域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在光纤陀螺领域的核心产品布局,扩大特种光纤光缆和新型材料在光通信领域的应用,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拟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所持股份,并配合锁定股份。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引用内容承担责任。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助于提升盈利能力。报告书还披露了交易对方声明、证券服务机构声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风险提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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