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迪贝电气(603320)报收于18.84元,上涨0.86%,换手率2.21%,成交量3.3万手,成交额6154.99万元。
7月25日,迪贝电气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34.48万元,占总成交额2.18%;游资资金净流入129.92万元,占总成交额2.11%;散户资金净流入4.56万元,占总成交额0.07%。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主持,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提名吴建荣、吴储正、邢懿烨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张昌祥、俞俊利、朱狄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变更注册资本至149,146,203元,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4.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5.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6.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7.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8.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9.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0.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1.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2.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13.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4.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5.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16.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俞俊利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俞俊利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俞俊利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俞俊利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俊利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俞俊利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俞俊利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俞俊利具备会计博士学位,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俞俊利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7月22日。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张文波主持,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注册资本从130,007,315元增加到149,146,203元;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因注册资本变更、监事会取消,并根据新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昌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
张昌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昌祥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2.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3.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况;4. 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5.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6.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8. 已经通过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9. 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10. 承诺在担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朱狄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狄敏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朱狄敏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朱狄敏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朱狄敏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朱狄敏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朱狄敏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朱狄敏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朱狄敏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朱狄敏已经通过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朱狄敏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朱狄敏承诺在担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俞俊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俊利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俞俊利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俞俊利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俞俊利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俞俊利无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俞俊利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俞俊利具备会计博士学位,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俞俊利已经通过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俞俊利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俞俊利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注册资本拟从130,007,315元增加至149,146,203元。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此外,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修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等。公司还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上述修订和新制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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