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丽臣实业(001218)报收于18.42元,上涨0.93%,换手率1.31%,成交量1.48万手,成交额2704.8万元。
7月18日,丽臣实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59.5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4.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5.55万元。
7月18日,丽臣实业进行了特定对象的线上会议调研,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表面活性剂年产能约55万吨,洗涤用品年产能约25万吨。- 2024年度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为3,317万元(税前),未来股权激励费用会进一步降低。- 公司通过加强与主要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采取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联动的定价策略,以及合理调整原料库存等措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上海基地新增产能将通过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供应力度、拓展客户数量、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等方式进行消化,并努力将上海基地建设成集科研、产销于一体的科创型示范基地及智能制造的名片。
2025年7月18日,丽臣实业发布公告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如下:-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9989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3058%。-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即上市日为2023年7月25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届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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