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正裕工业(603089)报收于14.77元,下跌1.27%,换手率3.7%,成交量8.89万手,成交额1.31亿元。
7月18日,正裕工业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434.34万元,占总成交额10.91%;- 游资资金净流出822.79万元,占总成交额6.26%;- 散户资金净流入2257.14万元,占总成交额17.17%。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部需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审计工作涵盖公司内部控制、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审计部需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施现场审计,编制并提交审计报告,建立审计档案。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公司还应定期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于表现优秀的审计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72,009,9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主要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此外,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会议决定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和新增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最后,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华珍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取消监事会及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主要内容为: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72,009,9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主要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限售期为6个月;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会议还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223,738,756元增加至240,033,268元。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并发表意见。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认为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认为报告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认为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体填补措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认为设立专项账户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8日。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72,009,980股。本次发行预计于2026年6月底完成。假设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按三种情况测算:较2024年下降10%、持平、增长10%,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旨在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悬架系统减震器产能,完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具备专业人才团队、强大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募投项目提供保障。为应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落实。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6,000.00万元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总投资43,093.00万元,建设期24个月,静态投资回收期8.13年,内部收益率13.44%。项目旨在突破产能瓶颈,提升订单承接能力,提高产品层次,扩大业绩增长空间,增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稳定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广阔,公司具备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拥有优质客户资源。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4,003.3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配件、纺织品、塑料制品等制造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或《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告媒体。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涵盖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7000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6558.9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6782.64万元,差异金额223.68万元,原因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显示,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因市场开拓和产能爬坡阶段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作出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特此公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2021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口头警示,因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实际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差异超过50%,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郑念辉、总经理刘勇、董事会秘书陈灵辉、财务负责人王筠、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周岳江作为相关责任人受到口头警告。2020年8月31日,浙江证监局对时任副总经理李振辉出具警示函,因其配偶胡玉叶在2020年3月1日至4月28日期间频繁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2020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李振辉予以监管关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3,347元已上缴公司。李振辉已于2020年5月25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0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6,558.9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6,782.64万元,差异223.68万元,原因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和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均为2,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此外,公司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益216.92万元,所有资金已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确认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注册资本由223,738,756元增加至240,033,268元,原因是“正裕转债”累计转股31,226,743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内容。此外,公司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账户信息,并在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减持计划的提前披露和股份变动后的公告。此外,制度规定了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事宜。该制度自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分)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在信息公开前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须保存至少10年。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须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须采取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的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资料准备。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特定情况下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解任董事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解任应及时公告。离职董事需办妥移交手续并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离职董事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后6个月内及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并不当然解除,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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