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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立旺(688678)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02.68万元,占总成交额7.0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8 0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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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福立旺(688678)报收于20.3元,下跌0.93%,换手率4.9%,成交量12.72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02.68万元,占总成交额7.02%。
  • 公司公告汇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7日,福立旺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802.68万元,占总成交额7.02%;游资资金净流入814.63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入988.05万元,占总成交额3.85%。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6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召开,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55人,持有表决权数量113585222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43.8097%。会议由董事长许惠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其他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此外,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及独立董事刘琼、郭龙华、张征轶。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邵婷婷、张雪洁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受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4:00在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3,585,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9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告。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并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秀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秀平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新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独立董事为刘琼、郭龙华、张征轶,职工代表董事为陈秀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惠钧为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聘任许惠钧为总经理,许雅筑为常务副总经理,贺玉良、骆红震为副总经理,陈君为财务总监,尤洞察为董事会秘书。此外,公司聘任刘金凤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所有聘任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为: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电话0512-8260 9999,邮箱ir@freewon.com.cn。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保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12个月。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风险分析包括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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