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洪城环境(600461)报收于9.37元,下跌0.11%,换手率0.57%,成交量7.33万手,成交额6883.69万元。
7月11日,洪城环境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614.66万元,占总成交额8.93%;游资资金净流入54.67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散户资金净流入559.99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洪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洪城环境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亿元,存续期6年,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自2025年6月22日至7月11日,公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期间,公司均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2日至2025年7月11日已触发“洪城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且在未来12个月内(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若“洪城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7月12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洪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议案。在“洪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洪城转债”的情形。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洪城转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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