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广汇能源(600256)报收于6.14元,上涨2.5%,换手率3.15%,成交量204.57万手,成交额12.48亿元。
7月10日,广汇能源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48亿元,占总成交额11.89%;- 游资资金净流入8905.51万元,占总成交额7.14%;- 散户资金净流入5929.0万元,占总成交额4.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622元(含税)。-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总股本为649605563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4052675股,最终以63920029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75825843.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息)参考价格等于前收盘价格减去0.612元。- 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深圳市富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所对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622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5598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622元(含税)。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受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4,052,675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8%,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2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622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股份总数为6,496,055,63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04,052,675股,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6,392,002,964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