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8日收盘,同力日升(605286)报收于37.97元,上涨0.98%,换手率0.52%,成交量8744.0手,成交额3299.7万元。
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7.39万元,占总成交额10.22%;游资资金净流入363.0万元,占总成交额11.0%;散户资金净流出25.61万元,占总成交额0.7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针对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方案的议案》。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启鸿源2022年度至2024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512.99万元、9045.74万元、26762.07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4294.8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06.84%,超出承诺净利润2194.82万元。根据补偿协议,应计提奖励金总额1097.41万元,定向发放至天启鸿源核心管理团队。具体奖励方案包括王野2474100元、庄波1300000元等,合计10974100元。会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度通过支付现金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完成了对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天启鸿源原股东签署了相关协议,以24000万元收购天启鸿源33.76%的股权,并增资25000万元,最终持有天启鸿源51%的股权。业绩承诺方承诺天启鸿源2022年至202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2100万元。若未达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9000万元。现金补偿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超出部分以股权补偿。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启鸿源2022年度至2024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512.99万元、9045.74万元、26762.07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4294.8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06.84%。根据协议,应计提奖励金总额1097.41万元,定向发放至天启鸿源核心管理团队。
关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5)01307号。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取得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控股权。交易作价71,080万元,其中24,000万元用于收购股权,25,000万元用于增资。业绩承诺方承诺北京天启2022年至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2,100万元。若未达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进行现金或股权补偿。经审计,北京天启2022年至2024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512.99万元、9,045.74万元、26,762.07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4,294.8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06.84%,超额完成2,194.82万元。根据协议,应计提奖励金1,097.41万元,定向发放至北京天启核心管理团队。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江苏同力定期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陆德忠、赵晨昱。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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