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7日收盘,洪汇新材(002802)报收于13.8元,上涨0.29%,换手率1.28%,成交量2.33万手,成交额3202.41万元。
7月7日,洪汇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90.6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46.7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537.37万元。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盛汉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选举盛汉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为副董事长;- 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续聘陈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专元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续聘秦专成先生、徐林超先生、王沁先生为副总经理,姚唯亮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朱敏学女士为财务总监;- 续聘周雯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王瑶瑶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包括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七项工作细则。所有议案均获得5票一致通过。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5人,代表股份97,132,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45%。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7,018,082股,占99.8822%;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8项子议案,均获通过;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盛汉平、项洪伟、陈彧为非独立董事;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昌明、汪洋为独立董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岩平、孟奥旗出席并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细则规定了董事长的职权、会议召开频率等内容。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旨在明确总经理职权范围,规范其行为。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职责和会议召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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