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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退市锦港7月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0.52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7 0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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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退市锦港(600190)报收于0.52元,上涨10.64%,涨停,换手率1.4%,成交量24.86万手,成交额1258.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退市锦港7月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0.52元,3次打开涨停,封单资金为156.94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17%。
  • 公司公告汇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截至目前已交易4个交易日,剩余11个交易日。

交易信息汇总

退市锦港2025-07-04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退市锦港7月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0.52元。该股于13点0分涨停,3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56.94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17%。

资金流向7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3.59万元,占总成交额19.35%;游资资金净流出78.85万元,占总成交额6.26%;散户资金净流出164.74万元,占总成交额13.09%。

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5年7月4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退市锦港(600190)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退市整理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5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退市锦港/退市锦B 公告编号:2025-08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1日、7月2日、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书,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股票于2025年6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截至目前已交易4个交易日,剩余11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其他重大事件。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47元/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退市锦港/退市锦B 公告编号:2025-08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先生、副总裁曹成先生因有证据证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公司已停止上述人员工作,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进行调整。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退市锦港/退市锦B 公告编号:2025-08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3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报送日已交易5个交易日,剩余10个交易日,交易期届满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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