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时代新材(600458)报收于13.41元,下跌2.4%,换手率2.02%,成交量16.38万手,成交额2.22亿元。
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98.02万元,占总成交额14.43%;游资资金净流出951.72万元,占总成交额4.29%;散户资金净流入4149.74万元,占总成交额18.72%。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 2025-02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2025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为12.18元/股,发行数量为106,7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发行对象共10名,包括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限售期分别为6个月和18个月。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时代新材本次发行获得内部及外部监管机构的批准,包括中车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发行过程中,时代新材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向115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最终收到48名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报价。发行价格确定为12.18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为106,7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54,294,745股,占总发行量的50.87%。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时代新材还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06,732,348元。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2.18元,共发行106,7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1,299,999,998.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10,629,936.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06,732,348元,资本公积1,182,637,714.47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824,448,152元,实收资本824,448,152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31,180,500元,实收资本同样为931,180,500元。验资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文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4号,验资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公司计划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显示,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期首日为2025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为12.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及每股净资产。发行数量为106,7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发行对象共10名,包括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均以现金方式认购,中车金控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对象为6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等。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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