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日收盘,恒丰纸业(600356)报收于8.18元,上涨1.61%,换手率2.04%,成交量6.1万手,成交额4985.68万元。
7月1日,恒丰纸业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401.57万元,占总成交额8.05%;- 游资资金净流出257.85万元,占总成交额5.17%;- 散户资金净流出143.72万元,占总成交额2.88%。
恒丰纸业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9日;- 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847,765.36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为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扣税说明: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
恒丰纸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李迎春、梁德权、周再利、潘高峰、李恩双回避表决;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议案》。
恒丰纸业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张华持有的锦丰纸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6,805.62万元。锦丰纸业主要从事高级卷烟纸及卷烟配套用纸的生产与销售,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业绩补偿承诺。交易完成后,恒丰纸业将新增商誉4,925.00万元。
恒丰纸业披露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说明,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更新部分释义;- 更新本次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 更新交易对方张华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恒丰纸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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