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晶合集成(688249)报收于19.98元,上涨0.4%,换手率0.68%,成交量8.11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6月27日,晶合集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10.76万元,占总成交额3.14%;- 游资资金净流入538.05万元,占总成交额3.31%;- 散户资金净流出27.29万元,占总成交额0.17%。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国智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价格向994名激励对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用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并以人民币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2.00元/股的价格向993名激励对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2025年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调整授予价格等事项。2025年5月28日,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调整授予价格等。2025年6月19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和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调整并认为合法合规。2025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确定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价格为12.00元/股,首次授予对象为993人,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授予价格调整为2023年激励计划9.97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12.00元/股。此外,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1,007人调整为993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晶合集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960461049.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9723516459.91元。截至2025年6月15日,“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150000万元,累计已投入117624.35万元,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947.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5323.63万元。节余原因包括合理使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引入国产化软硬件降低成本以及现金管理获得收益。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此事项,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晶合集成2025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随后于4月21日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5月7日至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5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数量为5938.85万股,授予人数为993人,授予价格为12.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分三次归属,每次分别为33%、33%和3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公司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授予业绩条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数量进行了调整。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派息0.0969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7元/股调整为9.97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10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此外,由于14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2025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07人调整为993人,首次及预留授予总量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也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确认本次调整合法合规。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5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数量为5,938.85万股,授予价格为12.00元/股,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为993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定授予日及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且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需满足特定业绩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分别在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归属,比例分别为33%、33%和34%。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208.8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5938.85万股,占授予总数的95.65%,涉及993人;预留部分为27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4.35%。首次授予对象分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董事及高管中,董事长蔡国智获授170万股,资深副总经理邱显寰和郑志成各获授130万股,副总经理朱晓娟、朱才伟、周义亮各获授110万股,核心技术人员张伟墐获授100万股,李庆民获授50万股。核心骨干员工共985人,合计获授5028.85万股。预留部分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激励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此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转让已生效限制性股票时应保留不低于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至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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