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招商银行(600036)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粤0304民初35365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尹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5063.22元、利息136.79元,罚息3335.9元、复息91.01元(罚息、复息暂计至2024年7月3日,此后的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复息以尚欠利息为基数,均按照年利率17.82%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7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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