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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永新股份(002014)6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8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6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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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盘,永新股份(002014)报收于12.14元,上涨1.17%,换手率0.4%,成交量2.43万手,成交额2934.3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8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5.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5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5日,永新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3.8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45.2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8.5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名称修订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鲍祖本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25年6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相关信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锁定,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在敏感期内,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首次披露增持或减持计划时应详细说明相关内容。此外,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离职后6个月内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期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依法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应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公司还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查阅。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列举了多种关联交易类型,如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公司需采取措施防止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披露程序,制度规定: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小额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股东和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了多种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主动辞职、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解任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时间、原因、辞去职务及离任对公司的影响等。独立董事还需说明与辞职有关的特殊情况。辞职报告送达公司即生效,但在特定情况下需待新任人员填补空缺后才生效。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法合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公司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离职后仍需配合公司核查重大事项,遵守保密义务,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并遵守股份变动相关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职规避责任,如有违反,公司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修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经营决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不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情形。总经理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总经理在对内投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运用等方面享有特定权力,如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万元的对内投资等。总经理需依法依规实施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公司资产保值增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应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参会人员需对会议决定承担责任。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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