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盘,璞泰来(603659)报收于18.81元,上涨3.35%,换手率2.67%,成交量56.98万手,成交额10.66亿元。
6月25日,璞泰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3704.01万元,占总成交额3.48%;游资资金净流出505.5万元,占总成交额0.47%;散户资金净流出3198.51万元,占总成交额3.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一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以下四个议案: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2.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关于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的议案;4.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将注销5,280,900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766,296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会议还将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已发行股份数的相关条款。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和四川紫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用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并向四川紫宸增资14,200.00万元;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事项同样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嘉拓智能注册资本353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卫,主要从事新能源产业智能制造装备及解决方案提供,产品涵盖锂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如涂布机等,服务于全球新能源客户。璞泰来持有嘉拓智能71.54%股权。新三板挂牌有利于促进嘉拓智能业务发展,提高治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及独立上市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独立董事认为此举有助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嘉拓智能申请新三板挂牌尚需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发行总额为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99.6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459,091.79万元,账户余额合计155,096,686.72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中公司和四川紫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4,200.00万元将以向四川紫宸增资的方式用于该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按劳分配、公司长远利益和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薪酬方面,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薪酬,特殊情况经股东会批准可发放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考虑职务、能力、服务年限和地区行业薪资水平,绩效奖金根据个人绩效、公司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和薪酬方案审查,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地区行业薪资变动、社会物价增长、公司盈利及发展战略调整等。此外,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条件。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应保证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合理安排时间、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提出选聘建议,并定期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公司应细化评价标准,重点考察质量管理水平,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应聘事务所。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制度还规定了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情形,以及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措施。文件自2025年6月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璞泰来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事项进行了核查。璞泰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99.6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459,091.79万元。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中公司和四川紫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4,200.00万元将以向四川紫宸增资的方式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此无异议,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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