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碧兴物联(688671)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812民初12367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淮安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某公司合同款405489.3元及利息损失22487元(该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21年2月8日,之后以本金5489.3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9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7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7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7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7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7日,按照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某某公司
- 被告:淮安某公司(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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